神秘视频牵出“内鬼”敲诈 企业遭遇网暴勒索
神秘视频牵出“内鬼”敲诈 企业遭遇网暴勒索!北京检察机关近期办理了一起“网暴伤企”案件,有力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制造和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严重侵害企业权益。对此,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某民营餐饮公司负责人李文新(化名)在2022年5月12日收到一条陌生的微信好友申请,对方自称“天狼”,声称有曝光该公司食品安全问题的视频。出于好奇,李文新接受了好友申请,并收到了一段十几秒的视频。视频背景确实是其餐饮店后厨,员工操作严重违背卫生管理规范,暴露出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对方表示还有更多类似视频,要求李文新支付500万元购买这些视频,否则将公开发布。李文新拒绝后,对方不仅发送了所有视频,还威胁要将视频送上热搜。李文新和其他高管随后不断接到骚扰和敲诈电话。
视频在网上迅速发酵,获得大量点赞、评论和转发,有些评论恶意引导舆论方向。李文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立案侦查。经过调查,真相浮出水面。原来,这一系列操作是企业内部人员王某和张某联合“网络水军”所为。王某是一名部门主管,因沉迷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受一名“赌友”怂恿,拍摄制作了后厨脏乱差的视频,以此敲诈公司。张某是王某的姐夫,在王某的唆使下参与作案。二人通过“网络水军”将视频发布在多个平台,并附带大量吸睛式话语引流。
公安机关通过走访调查、调取监控和技术侦查等手段,将王某和张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审查证据材料后,认定二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二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二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网暴伤企”犯罪的决心,向社会传递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同时,也提醒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网民增强法治意识,共建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