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儿子意外枪杀6岁女儿
14岁儿子意外枪杀6岁女儿
一把自制的射钉枪,一个14岁的少年,一场兄妹间的嬉闹——这些元素,本不该与“死亡”有什么关联。不过在2023年7月16日的四川内江,这些日常碎片却拼凑出了一场震惊全国的悲剧:哥哥误用父亲私藏的枪支,致使6岁妹妹当场死亡。这场看似“意外”的惨剧实则是多重社会失序的必然结果。
按照《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14岁的未成年人,倘若在不经意之间,致使他人死亡,是能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没说清楚的是:当孩子变成侵害者的时候,到底该由谁来为这起“意外”负责?
父亲钟某因为非法制造枪支,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这个时候宣告缓刑四年。但在这份判决书里,一个更残酷的事实被隐藏起来了,根本就没提——社会在枪支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家庭内部的安全教育明显不够,法律法规对监护职责的界定还不是很清晰。正是这些因素,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交织在了一起,才导致了这场,让人痛心不已的悲剧。
钟某将用射钉器改装的枪支藏在了自家屋子里面,这种状况竟然持续了整整八年那么久,清楚地展现出基层枪支管理有着极其严重的混乱状况。虽然每年都开展专门的治理行动,但是农村非法制枪的问题依然像野草一样,即便受到严厉的打击也很难完全去除掉。数据显示,我国涉及枪支的案件数量在逐步减少,不过因为家庭私自存放枪支而引发的严重后果所占的比例已经上升到了37%。倘若监管仅仅只是做做模样,变为运动式的、表面化执法,这些危险的器械,极有可能转变为潜藏着的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
法律将14岁少年界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不过并未明晰地阐释,在监护人失职的情况下,其应当承担的相应后果究竟为何。父亲被定罪,从表面上看仿佛“合情”,但实际上却将家庭责任,简单地归咎于个人的犯罪行为,从而掩盖了更为深层的制度缺陷——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要求,父母需要开展关于危险品管理的安全教育,这样此类“事件”极有可能会再度出现。
在四川江西等地方发生的好多起案件里,涉案的人都把经过改装后的枪支当成“打鸟工具”。这种观念的背后,藏着乡村传统的狩猎文化跟现代法治之间很强烈的冲突。要是父辈随随便便把枪支放着,孩子就会觉得按动扳机和扔出石子没啥不一样。所以说两代人之间安全意识的缺失比枪支本身更让人担心,并且更具有隐藏起来的危险。
网民热议“父亲活该坐牢”,不过却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倘若钟某未曾单独制枪,这样是否还会有李某某、张某某这类个体去顶替这个“罪犯”的角色呢?数据表明,在近五年的农村地区因私藏枪支而引发的未成年人伤亡案件中,有83%的家庭从未接受过枪支安全方面的宣传。将这一悲剧仅仅归咎于个人,实际上是对社会责任的一种集体逃避。
我个人觉得更为重要的是对安全观念进行重塑:
1、法律层面:增设“监护失职罪”,把枪支管理归入家长必须进行的教育之中;在这方面需明确家长对于枪支管理的责任以更好地保障社会安全。
2、技术层面:建立改装零件溯源系统,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非法制枪的可能性;
3、文化层面:通过方言短视频这类贴近生活的方式,来扭转“枪支无害”在乡村中的认知。
这起案件最为刺痛人心的不是那子弹穿透幼童眼睛的片刻,而是整个社会已然早早地为这悲剧铺设好了道路。当法律在责任认定方面留下空白之时,当监管在灰色地带佯装沉睡之际,当安全教育,演变成了形式之态——每一把被私藏的枪支都在静静等候着下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去扣动那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