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带薪年休假和小长假连休 提振消费释放内需
鼓励带薪年休假和小长假连休 提振消费释放内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带薪年休假和小长假连休不仅调整了时间安排,还蕴含着提振消费、释放内需的智慧。这种安排让劳动者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放松自己,同时为旅游、文化、娱乐等消费领域带来机遇。有钱更要有闲,相关政策应尽早落地并严格执行。
尽管国家鼓励带薪年休假和小长假连休,但最终决定权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员工不愿意连休,企业不能强迫;若不具备连休条件,员工也应适当考虑企业利益。例如,某公司在淡季安排春节假与年休假连休,虽然不符合员工个人意愿,但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无不妥。
具体落实过程中,企业和员工需共同参与。用人单位应更加人性化地统筹规划和实施休假制度,在满足生产经营的基础上,确保员工充分享受假期时光,避免因休假影响生产或因生产折损假期,从而实现双赢。
现实中,变相克扣年假、强制加班等问题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企业自觉自律,重视员工休假和休息。近期,一些大厂纷纷“反加班”“反内卷”,相关部门也强调员工“离线休息权”,这些都是积极信号。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需加大监督和追责力度,确保劳动者休息权不受侵犯。通过鼓励宣传和严格监管,才能让人们真正敢休假、能休假,促进经济释放新活力。
带薪年假和小长假连休有助于企业和员工双赢,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益处。全面提振消费需要持续推出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