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150万,她“买”了假的深圳人才房“房票”

近两年多名想要在深圳购房的人了解到低价买人才房的“特殊渠道”。对方利用“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名义作为背书、购房者对政策的不了解,设下了这场骗局。  交完150万元,杨欣欣(化名)被“认定”为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排进了购买人才房的队列。  据杨欣欣讲述以及提供的资料,2024年她认识了自称是“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的中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控股”)的业务员。对方向她宣称,公司有特殊渠道办人才证书,还有人才房房源,认定为人才之后,她就可以用5~6折的优惠购买人才房了。几经犹豫,杨欣欣最终和对方签署了合同。  没想到,2024年年底等待选房通知时,她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房子没了,大部分钱也没了,人才证书极有可能是假的。今年1月,杨欣欣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派出所报警。  近日,银柿财经以涉案购房者身份致电该派出所,接电工作人员回复称,中益控股相关案件已经立案,公司负责人黄立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子前段时间移交给了检察院。据购房者出示的举报书,有几十人报案,涉案总金额超亿元。  骗局曝光后,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于今年2月发出官方公告称,促进会没有开展“人才认定”“人才房”的相关业务,已罢免会长黄立的职务,开除中益控股会员资格。  通过一名维权人介绍,银柿财经前后接触了8名购房者,他们中有人本打算买下在深圳的首套房子,也有人想要换新房、做投资。而中益控股所谓的“特殊渠道”,最终却卷走了他们在深圳打拼多年攒下的积蓄。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是一个非营利性公益平台。但近两年,黄立和名下公司频频利用“促进会”名义宣传,设下“低价买人才房”的陷阱。从协会的官方公告内容来看,事发前促进会似乎对此并不知情,但它又和中益控股在同一办公场地,双方业务的关系扑朔迷离。  靠“包装”够上后备人才认定门槛  杨欣欣去年本来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计划给孩子换一个学区。当时有朋友告诉她,有公司“可以办出人才证、购买人才房”。想到房价能降不少,她有些心动,但仍心存疑虑。  正常来说,被认定为深圳市后备级人才要有过硬的实力。据了解,深圳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地方级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四个层次。比如,《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介绍,认定后备级人才未设学历门槛,但要求在专业领域里取得荣誉,像深圳工艺美术大师、深圳优秀中医等可以申请,或取得诸如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名等等,或在国家级、省级等项目中担任重要职务。  即便工作多年,杨欣欣也知道自己的条件够不着“后备级人才”的门槛。她好奇对方是否能办到人才证、手上有没有人才房房源。  2024年3月,杨欣欣和家人亲自来到了朋友所说公司中益控股的办公场所。她留意到,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中益控股两家单位牌子一起挂在前台。  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中益控股两家单位牌子一起挂在前台。受访者供图  杨欣欣比较谨慎,她和对方洽谈时都有录音。根据她提供的两段录音,中益控股的业务员王芳(化名)向她介绍:“(我们)会准备好相应资料报给人社局,一个月左右能查询到电子版人才证书,等到在‘i深圳’(注: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APP)公示后,他们就会再把购房者名单报给住建局,等选房摇号摇到具体的房号就可以进行网签。”  杨欣欣补充道,对方承诺办理时长在6~8个月。  让杨欣欣意外的是,通过这家公司办理人才证书的门槛很低。对方表示,认定“后备级人才”,大专毕业也行,仅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无犯罪证明等资料即可。  “大专中专学历,我们就是匹配手艺人、非遗传承这些类型(申请认定)。”在杨欣欣提供的两段录音中,王芳介绍了他们给人才的“包装”办法,“如果想办理更高层次的人才,我们需要买专利、买论文,要找枪手写。”  购房者李敏(化名)还告诉银柿财经,自己本科毕业,接待她的业务员提过,会将购房者挂靠在大公司、科研机构里去申请人才证。  为了打消杨欣欣的疑虑,王芳强调,“我们是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下面的承办公司,而且和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签约了,主要就是做人才认证的。”  她在录音中隐晦提到:“这个东西还是要保密,毕竟我们这是‘沾点灰色’,你不够资格,我们帮你包装成这个资格,不是那种明目张胆的。”  中益控股办公室挂着的人才证书。 受访者供图  有购房者对银柿财经回忆起去年前往中益控股的场景,“办公室里人来人往的,大家跟着业务员进去小房间洽谈,还被嘱咐不能和其他人说话,不能拍公司墙上展示的人才证书和房产证。”  这种谨慎贯穿全程。李敏表示,每个“客户”都有专门的业务员对接,多是语音或电话沟通,没有建微信群。包括她在内的一部分购房者被要求发送资料到个人邮箱,并且在发邮件时不能提到“人才证”。  从受访购房者反馈来看,想走人才房“特殊渠道”的,多是出于改善型的换房考虑,也有人是想通过低价买入人才房做投资,赚个差价。他们中不乏律师、金融行业从业人员。  据多名购房者讲述,他们看中的是,有了人才身份后,在深圳买房可以享受5~6折的优惠。也有人提到,业务员宣传时还介绍了深圳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福利,并声称等拿到后备人才证书后,可以继续申请高层次人才。  “公司手上有人才房指标”  光是能办证还不足以让购房者陷入其中,更有诱惑力的是,中益控股的业务员称公司手上有人才房房源。  针对高层次人才,深圳市以及各区出台了包括奖励补贴、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优惠政策。在住房方面,深圳市推出了保障性住房解决人才居住问题,比如安居型商品房面向的一大群体便是人才,2018年提出的“可售型人才住房”售价是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售价的60%左右。  据了解,深圳部分人才房和市中心有一定距离,而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人才房要在购买满十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  但业务员们给出的人才房房源却很没有这些限制条件,地段还很优越。“房源有在深圳南山区、福田区比较好的楼盘,正常市场价在十几万元/平方米。业务员说这些房源指标是公司靠关系从政府拿到的。”业务员还声称,拿到的房子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李敏曾经问过业务员,中益公司是否和房开商有合作,合作的是哪几家,对方没有给出回复。  银柿财经拿到了购房者当时收到的多份房源名单文档,里面有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福田区、龙华区、罗湖区、光明区等地多个楼盘房源,标明了单价、面积等信息。其中,不少房源面积都超过100平方米,而政府公开资料中,人才住房面积多在90平方米及以下。  部分房源名单。受访者供图  根据这份文档,杨欣欣心仪的一套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售价为5.5万元/平方米她回忆称,而当时该房源所在片区楼盘二手房房价差不多在11万元/平方米。这样算下来,杨欣欣买房至少能省下550万元。  中益控股公司的“贴心服务”还不止于此,还有“尾款垫资”。杨欣欣介绍,业务员提到,购房者支付首笔款项后,等到网签时,公司甚至可以帮忙交尾款,利息为3%,之后购房者可以通过房子抵押贷款来还款。  李敏补充道,“业务员还说,签署买卖合同后,我们拿到的不是绿色房产证(注:《房地产权证书》,通常不能自由交易或买卖),而是红色房产证(注:《房屋所有权证》)。”  对比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的公开信息以及购房者说法,银柿财经发现房源有些蹊跷。黄立名下几家公司的业务员给出的房源名单里并不都是人才房,有安居型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甚至有豪宅,有的小区显示没有新房销售。  购房者张蕾(化名)曾差点被发展成业务员。“他们不太做小户型的,多是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要什么小区的房子,他们能帮忙搞到人才指标,这样买房排队更快。”按这个说法,只要有人才证书,不仅可以买人才房,还可以用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房甚至豪宅。  中益控股的业务员对此有自己的一套解释。  “他们说这些楼盘里保留了几套房子作为人才房,当时去踩盘的时候确实看到有几套是空置的。”杨欣欣向银柿财经确认,业务员鼓励她买更大户型的商品房,并表示算上政府给人才的购房补贴,也是打5~6折的。  购房者告诉银柿财经,在中益控股单独办理人才证的费用是30万元,但在令人心动的房源面前,办证、买房基本上是绑定的,办证费用被包含在买房要交的首笔款项内,而首笔款项报价在房款总额的30%~50%左右。杨欣欣、李敏等多位受访购房者最后的花费都超过百万元。李敏出具的截图显示,目前群里46名维权成员,统计到的涉案金额超亿元。  人才证书只存在于“内部网络”  付钱后不到一个月,这些购房者的“后备级人才”证书终于有了消息。  购房者在中益公司业务员的公司电脑上看到了电子版证书,但在自己电脑上却无法查询。业务的解释是“这需要内部网络”。  按照银柿财经查询到的深圳市某区此前公布的高层次人才确认管理办法,人才认定有申请、初审、受理、评审、认定、公示、发证等环节。在“内部网络”的看到证书后,杨欣欣他们他们没等到公示,也没拿到纸质版证书。  查询到的人才证书。受访者供图  这些存在于对方电脑里的人才证书,最终也没有帮助购房者成功买到人才房。  2024年4月,杨欣欣就看到了证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们一直在问进度,对方说在排队,以各种理由拖延,比方说督导组在视察、有人选房出了问题等等。”有购房者在2023年就付钱了,合同到期后还没买到房,还退回了钱款,但是又再重新签订了合同。  大多数购房者只到“内网显示人才证书”这一步,但也有人一度走到了“选房”环节。2024年11月,有购房者收到了自称是“住房保障网”的选房短信,还拿到加盖“深圳市安居住房保障署”公章的选房通知书。通知书告知了项目具体名称和选房的时间地点。但这位购房者反馈,到了选房当天,业务员约她先在咖啡厅里“等通知”,“说是等领导签字好了会专门派一个人接我们过去,之后又改口说领导不签字,临时要加钱”。自始至终,他们都没走进过住房保障署大厅。这位购房者彻底失去耐心,强烈要求退款。当时一名自称“住建局吴总”的人的确给她看了退款截图,但是事后她迟迟未收到款项。  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银柿财经查询到了相应的选房公告,不过早在2022年11月17日这个楼盘已经进行过选房结果公示了。2025年3月18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接电工作人员也向银柿财经确认,该选房早就已经结束。  简单来说,这份选房通知书极大概率是伪造的。  从“委托购房”到退款无门  综合多位购房者提供的合同信息,在购买办证和购买人才房的服务时,他们和对方签署的是《委托购房协议》。  多份《委托购房协议》显示,甲方都是购房者,乙方则是不同的公司,主要有中益控股有限公司、国投国际文化教育(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国际文化”)、神州国兴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国兴”)、国禾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禾控股”)、中安新基建产业(广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新基建”)等。  据企查查,这几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黄立。黄立通过国投国际文化持有中益控股、神州国兴、国禾控股、中安新基建等99.99%比例股份,股东张国聪持有0.01%比例。  此外,《委托购房协议》中的不少条款表述很模糊,没有出现“人才证书”“人才房”字眼,未提及人才房的房源、资金监管等等。  杨欣欣签署的《委托购房协议》 受访者供图  杨欣欣提供的《委托购房协议》条款约定,神州国兴通过专业领域资源能力自签约之日起的六到八个月内协助甲方在深圳市福田区合正置地选购意向房源。“委托标的”只是给出了“90~100平方米”的范围。  在协议里,购房者缴纳的首笔款项被称为“购房保证金”。《委托购房协议》提到,正式签约意向房产买卖合同三个工作日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尾款,尾款金额为“实际购得房屋面积×房屋单价-购房保证金”。看上去,这些公司在“免费”为购房者提供办理人才证、购买人才房服务。  《委托购房协议》还提到,“乙方将协议以密封袋形式封存,在委托办理期间严禁甲乙任何一方拆除密封袋……若甲方私自拆封密封袋,乙方有权扣除甲方所缴纳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看完《委托购房协议》,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王琮玮察觉到不少细节问题。她指出,购房保证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协议》只写了‘购房保证金’,没有明确是否包含委托费用,保证金可以作两种解释,一是支付将来的购房款,二是支付人才证的费用,也可能包含一定数额的服务费。”  王琮玮直言,根据法律规定,购房定金不应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协议里约定的保证金超百万元,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委托中介购房的协议一般不会有特殊的保密要求。  在前往中益控股讨要说法时,购房者们相互交流之后发现,之前多是听说“朋友的朋友”通过人才认定这种方式成功买到了人才房,但没有人真的见过传说中的“幸运儿”。  而中益控股的业务员承诺,若无法买到人才房,缴纳款项将全额退款。这也让部分购房者忽视了办理过程中的些许异常信号。  2024年12月底,受访购房者最后被通知买不了人才房,要签署退款协议,他们只能无奈等待退款。“账户里每次只有5000元到账,打了四五个5000元之后就没有动静了。”多位购房者恍然醒悟,低价买人才房是一场事先准备好的陷阱。  战略签约方打假“人才认定”  按理说,若购房者对深圳人才认定、人才房相关政策详加了解,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或许可以避免踏入这场骗局。“当时有这种贪念想走个捷径,相信对方能把人才证、人才房的事情搞定。”有受访购房者坦承,自己没有详细了解过政策。  他表示,自己当初对能买到人才房一事深信不疑,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相信对方宣传中提到的深圳市创新促进会以及会长黄立的强大背景。  张蕾向银柿财经提供了去年她参加培训时看到的业务员的笔记照片。照片显示,“(促进会)服务会员4万多家,其中活跃的有7000多家,还有小米、长虹、比亚迪(002594)、腾讯等多家头部企业”,“促进会还是深圳市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唯一指定合作单位”,“黄立是人国家一级人才,享受政府600万~900万的人才补贴”等。  业务员笔记照片。受访者供图  李敏补充道,“业务员经常分享转发促进会以及几家公司参与举办的一些‘高大上’活动、和机构的签约仪式消息,说和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有关系。”  据购房者提供的资料,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参与的活动有“新质生产力提升 创新人才高级研修班”“2024深圳全球创新人才论坛”“对话诺奖:顶尖智慧x行业领袖对话”等等,其中也有神州国兴的身影。  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公众号发布消息截图  签约机构中,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被业务员频频提及。据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消息,双方在2023年年底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称将在人才交流合作、专业咨询服务、平台资源互动等方面进行合作。  不过,业务员列举的这些“光环”背后存在重重疑点。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3月11日,银柿财经致电该中心了解双方合作内容。“我们从来没有过人才认定的业务,(和他们签约)只是针对我们的培训工作,没有其他合作了。”该中心接电工作人员进一步介绍,培训工作指的是中心的会务工作,“促进会那边想通过我们的渠道邀请导师、找场地给会员进行培训。”她还多次强调,人才认定、人才房与中心无关。  在深圳市政府在线官网,银柿财经看到深圳人社对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问题的回复:“自2021年9月1日起,高层次人才业务停止申报。”  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在2023年发布的公告介绍,该促进会是在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下,经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成立的。自2015年3月成立以来,开展了诸多公益性的大型峰会、论坛、学术研讨会,以及自主创新大讲堂、成果分享会、人才培训及各类赛事等活动。促进会强调,自己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公益平台。  2021年7月,黄立当上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的会长。据当年举行的换届大会消息,通过选举,中益控股成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单位,全票通过中益控股董事长黄立成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织、巡视员孙楠还为新任会长黄立授牌。  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举行换届大会  据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公开的促进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书,促进会单位会员数为86个。黄立是本科学历,在促进会中为“兼职”。  企查查显示,黄立关联企业共有15家。这些公司成立的时间、经营范围,大概勾勒出黄立的工作经历。他先从事服装行业,在2011年开了家时尚男装店,2016年后相继涉足咨询服务、培训以及房地产行业。《委托购房协议》中涉及的几家公司多是咨询、培训类的公司。  黄立似乎比较低调,网络上几乎没有关于他的公开媒体报道,受访购房者中有3名见过他本人。关于“国家一级人才”称号,银柿财经通过网络搜索也未找到官方说法。  “设立监督机制是社团法定义务”  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在今年2月相继发布两则公告。一则公告声称,“没有‘人才认定’的资质与权利,不存在‘人才认定’的能力与业务”“我会没有支配政策性‘人才房’的权力,更没有开展过任何相关方面的宣传与业务”。  另外一则公告表示,鉴于中益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黄立等个别会员涉嫌重大经济案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涉案调查,根据章程,经过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决定撤销中益控股原“会长单位”并开除其会员资格,罢免黄立原“会长”职务并开除其会员资格,开除国投国际文化及其代表邓霞霖的原会员资格,开除神州国兴及其代表张国聪的原会员资格。  深圳市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公众号发布消息截图  多名购房者称,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中益控股都在同一个办公场所彩讯科技大厦。企查查显示,两者注册地址一致,中益控股的地址在2023年12月变更为彩讯大厦,且神州国兴2024年有曾在这里办公过。  对比购房者提供的宣传资料以及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目前公开的消息,银柿财经发现官方公众号删去了与部分机构签约的链接,其中包括和神州国兴的签约。2024年1月该公司与促进会进行战略合作签约,促进会授权神州国兴在合作期间围绕协会宗旨开展活动等。  购房者提供的宣传资料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企业创新促进会曾在两年前发布公告称,“接到举报有机构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会许可,冒用促进会名义、会标,开展与我会《章程》与宗旨不符的活动或行为。”但这则公告未提及具体的行为。  3月19日,银柿财经以购房者身份联系上促进会秘书长张啸林。他多次强调,“(人才房)和促进会没有关系,是企业自行行为。中益控股给促进会提供了办公室。”问及促进会此前是否知道黄立以及名下公司的行为,张啸林没有直接回复,之后他反问:“促进会的事务跟黄立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可能去干涉别人公司的问题吗?”  王琮玮介绍,社会团体是法人的一种,不是营利性法人,从事业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和政府也没有隶属关系,但其行为同样受相关法律规定的监督管理。  “设立内部监督机制是社团的法定义务,具体的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设定,由社团根据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务情况等自行设立。”王琮玮还表示,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业务主管单位有权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其章程开展活动。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志强提到,国内这类社会组织有相关问题时多是“不报不理”,除了社会组织内部做好自检、归口单位加强管理之外,第三方机构也可监督。  今年1月,购房者陆续前往派出所报案,李敏在当月收到了立案告知书。购房者认为,黄立还有几家公司负责人的行为涉嫌诈骗,他们想追回自己的房款。  “认定诈骗需要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在完全虚构或者创造了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关键事实的情况下,具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可认定为诈骗成立。”王琮玮分析指出,如果对方收取保证金后,没有为委托人办理人才证提供过任何服务,且在事后不能及时返还保证金,则涉嫌构成诈骗罪。  王琮玮补充道,若黄立利用非法手段,比如帮助委托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通过行贿等手段帮助委托人获取人才证,那么可能会根据具体实施的手段和情节或可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或行贿罪等。  “在人才认定业务停办的情况下,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办理证件,这一点本身可能涉嫌虚构事实。”梁志强还注意到,《委托购房协议》中没有标注服务费。“如果经证明对方没有人才房房源,根本办不出来,存在以此为由为公司融资周转,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